法務長 × EU CRA 合規輔導

法務長看 EU CRA:製造商責任、通報義務與 ODM 合約怎麼分?

更新日期 2026-11-03

直答

EU CRA 的法律責任跟著「製造商」走:以自有品牌或商標上市就是製造商,即使產品是向別人採購的;ODM 與 OEM 不是法定製造商,責任要靠合約與品牌客戶分配。第 14 條漏洞與事件通報義務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起已適用;違反基本要求、製造商義務或通報義務,最高 1,500 萬歐元或全球年營業額 2.5%。2027 年 12 月 11 日起,未完成符合性評估並標示 CE 的產品不得投放歐盟市場。CRA 沒有獨立證書,責任由法律顧問依個案判斷。

我們是不是法定製造商?ODM、OEM 合約要怎麼分配 CRA 責任?

經營模式CRA 身份合約要談清楚的事
自有品牌製造商完整製造商義務:風險評估、技術文件、符合性評估、CE、支援期漏洞處理與通報
ODM(你設計並製造,客戶貼牌)品牌客戶是製造商你要提供的風險評估、技術文件素材、SBOM 與漏洞處理支援;明定範圍、支援期與通報配合時限
OEM(客戶設計,你製造)品牌客戶是製造商元件 SBOM、生產端安全與零組件查核證據;明定通報配合時限

同一款產品若你也以自有品牌在歐盟銷售,這部分你就是製造商。ODM、OEM、自有品牌混合的公司,每條產品線的身份要逐一判定(服務頁的身份判定對應第 13、19、20、21、22 條)。

法務審約的判斷框架:配合義務寫成具體交付物與時限;支援期與產品預期使用期間一致;因對方設計或元件造成的不符合,責任與補償怎麼分。可接受的條件由法律顧問依個案判斷。

違反 CRA 會面臨哪些罰則與主管機關措施?

罰鍰(第 64 條,取其高者):

項次違反上限
第 2 項附件 I 基本要求,或第 13 條製造商義務、第 14 條通報義務1,500 萬歐元或全球年營業額 2.5%
第 3 項第 18–23、28、30、31、32、33 條等所列義務1,000 萬歐元或 2%
第 4 項回應公告機構、市場監督機關要求時提供不正確、不完整或誤導資訊500 萬歐元或 1%

市場措施:CRA 由各會員國的市場監督機關執行;對不符合的產品,可要求採取矯正措施、撤出市場,或在合理期間內召回(第 54 條第 1 項)。

第 4 項提醒法務長:回覆主管機關的每一份資料都要經過核對。罰則之外,客戶要求與市場准入通常更早發生。

通報義務已經適用:24 小時早期預警由誰決定?法務要準備什麼?

第 14 條自 2026 年 9 月 11 日起適用,包含 2027 年 12 月 11 日前已在歐盟上市的產品:

階段遭主動利用的漏洞影響產品安全的重大事件
早期預警知悉後 24 小時內知悉後 24 小時內
通報知悉後 72 小時內知悉後 72 小時內
最終報告修補或緩解措施可用後 14 天內72 小時通報後一個月內

在歐盟沒有主要營業據點的製造商,依第 14 條第 7 項的順序決定向哪一國的協調者 CSIRT 通報;還要告知受影響的使用者(第 14 條第 8 項)。依執委會指引草案,2026 年 9 月 11 日前已知悉遭利用的漏洞不需追溯通報。

分工上,通報由產品資安(PSIRT)主責,法務、客服與高階主管配合。法務要事先準備:誰有權在 24 小時內送出、對外說明與使用者告知的核定流程,以及判斷「不通報」時留下的紀錄。

開源與供應商元件:採購合約要放哪些條款?

  • 第 13 條第 5 項:整合第三方元件(含開源)時要做盡職調查。服務頁建議把這項盡職調查寫進供應商評鑑項目與採購契約。
  • 第 13 條第 6 項:發現元件漏洞時,要通知該元件的製造或維護者。
  • 支援期:依產品預期使用期間訂定,原則上至少 5 年;每個安全更新提供後,至少保留 10 年或到支援期結束,取較長者。

採購合約的判斷框架:供應商提供 SBOM 與漏洞資訊的義務與時限、元件的支援期是否涵蓋你對客戶承諾的支援期、停止支援時的通知與替代方案、配合你第 14 條通報的時限。公開發行公司的採購循環已有供應商管理控制點(內控處理準則第 7 條),條款應接上既有循環;非公開發行公司可自願參考。

產品出事被客戶或使用者求償,CRA 和新產品責任指令有什麼關係?

  • CRA 是行政法規:罰則是第 64 條的行政罰鍰與市場措施。
  • 損害賠償:歐盟新《產品責任指令》(EU) 2024/2853 涵蓋軟體與 AI 系統,適用於 2026 年 12 月 9 日起上市的產品;損害賠償依該指令轉化後的各會員國法律處理。
  • 證據:CRA 的風險評估、技術文件、SBOM、漏洞處理與通報紀錄,是說明產品在上市時與支援期內做了什麼的紀錄。是否構成缺陷、責任如何分配,由法院與法律顧問依個案判斷。

對客戶的合約,法務長要對照:保固與安全更新承諾是否和支援期一致、責任上限是否排除資安缺陷、和上游供應商的補償條款能否接得上。

主管機關或客戶要調閱資料時,哪些文件要保存多久?有證書可以代替嗎?

  • 技術文件與歐盟符合性聲明:至少保存 10 年或支援期,取較長者(第 13 條第 13 項)。
  • 安全更新:每個安全更新提供後,至少保留 10 年或到支援期結束,取較長者(第 13 條第 9 項)。
  • 漏洞處理與通報紀錄:協調漏洞揭露政策、漏洞處理程序與通報演練紀錄,是服務頁所列的交付物。

沒有證書可以代替:CRA 沒有一張獨立的「CRA 證書」,要依產品類別完成符合性評估並標示 CE。ISO 27001 不是 CRA 的協調標準;取得 IEC 62443 也不等於推定符合,推定符合只來自刊登於歐盟公報的協調標準、共同規格或指定認證方案(第 27 條)。

積穗科研怎麼協助法務長處理 EU CRA?

以下是積穗科研自己的說明,請用上方的問題同樣檢驗我們。

  • 誰主導:副總、董事級顧問全程親自輔導、不外包;積穗是輔導顧問、不做評鑑
  • 分類與身份判定:按產品系列判定等級、按產品線判定供應鏈身份(製造商、進口商、經銷商;自有品牌、ODM、OEM),每個組合都有判定依據與條文對應
  • 通報機制先行:建立第 14 條 24/72 小時通報與使用者告知流程,完成桌上演練,留下演練紀錄與通報範本
  • 文件與證據:SBOM 與元件查核紀錄、支援期訂定依據、技術文件與歐盟符合性聲明
  • 可分段委託:不含實際修補、測試實驗室或第三方評估費;合約的最終法律意見由律師出具
  • 實績:截至 2026-10,EU CRA 網路韌性法合規輔導案件(依保密協議不具名)共 6 家
  • 第一步:第一次機制診斷免費

深入:EU CRA 合規輔導、CRA 該由誰主導、CRA 時程、CRA 顧問怎麼選、研發長角色頁、產品經理角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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