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賂風險放在風險地圖的哪裡?評估要涵蓋哪些情境?
依《上市上櫃公司風險管理實務守則》第 18 條,賄賂同時屬誠信風險與法遵風險。賄賂風險評估(ISO 37001 條文 4.5)常見情境:
- 業務招待與餽贈、佣金
- 代理商與經銷商
- 政府往來
- 捐贈與贊助
- 海外市場
評估結果要對應到控制:第三方盡職調查、財務控制與簽核、舉報管道與調查程序、反賄賂職能。此守則以上市上櫃公司為對象;非公開發行公司不受此守則規範,可自願參考。
集團有海外子公司與代理商,跨境行賄的法律暴險怎麼放進情境分析?
要逐一法人判斷,不能一句「具域外效力」帶過:
| 法規 | 適用重點 |
|---|---|
| 貪污治罪條例第 11 條 | 對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公務員,就跨區貿易、投資或其他商業活動有關事項行賄,同樣處罰;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者亦依該條例處罰 |
| 美國 FCPA | 美國證券發行人(含外國發行人)、美國國內企業(含台灣集團在美國設立的子公司)及其董事、員工與代理人 |
| 英國《反賄賂法》第 7 條 | 英國設立、或在英國經營業務或部分業務的法人;可能因代理商、子公司等關聯人士行賄而成罪 |
某個法人是否落入適用範圍、責任如何,屬法律判斷,應由律師依個案判斷。
誠信風險的 KRI 可以從哪些紀錄抓?
ISO 37001 的運作會留下可稽核的紀錄:風險評估紀錄、第三方盡調程序、舉報處理紀錄、訓練與稽核證據。風控長可從這些紀錄選指標,例如盡調完成情形、舉報案件的受理與調查進度、稽核發現的改善情形,按季追蹤、併入年度報告。
控制點落在簽核、付款、招待與餽贈、採購(條文 8.3、8.4、8.7),通報與調查分別在條文 8.9、8.10。
ESG 評鑑的誠信指標與年報揭露,ISO 37001 能提供哪些證據?
相關 ESG 評鑑指標:
- S-7:揭露經董事會通過的誠信經營政策,設置推動誠信經營的專(兼)職單位,說明執行情形,且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116 年度文字;115 年度分為 S-7、S-8 兩題)
- S-9:在公司網站詳細揭露內、外部人員對不合法(包括貪汙)與不道德行為的檢舉制度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的公司治理報告,也須揭露履行誠信經營情形。ISO 37001 的政策、風險評估紀錄、訓練與稽核證據可作為佐證;能否對應某項指標,仍須逐項對照當年度的指標文字。ESG 評鑑對象是上市櫃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不受此評鑑規範,可自願參考。
取得 ISO 37001 驗證,可以向委員會報告「賄賂風險已控制」嗎?
不能這樣說。ISO 37001 本身說明,符合標準不能保證不會發生賄賂;英國《反賄賂法》第 7 條的「適當程序」抗辯是否成立,由法院個案判斷,英國司法部指引以六項原則說明,並未指定特定管理系統。
驗證證明的是制度在運作,不是零風險。向委員會報告時,應呈現殘餘風險與控制運作的證據,而不是證書本身。
已有 2016 年版證書怎麼辦?導入要多久?
現行為 2025 年 2 月發行的 ISO 37001:2025(第 2 版,取代 2016 年版)。英國 UKAS、加拿大 SCC 公告,已驗證組織須在 2027 年 2 月 28 日前轉版,期限後 2016 年版證書不再有效;實際轉版安排請向驗證機構確認。2025 年版主要變更包括強調法遵文化、處理利益衝突、釐清反賄賂職能,以及新增氣候變遷相關條款。
服務頁所列時程:視組織規模與風險暴露而定,典型以一至二季完成制度建置與內部稽核,再進入驗證。
積穗科研怎麼協助風控長處理 ISO 37001?
- 同一套風險語言:以 ERM 風險語言為骨架導入,與既有內控制度共用文件體系,避免疊床架屋
- 逐一法人判斷:依法人逐一判斷貪污治罪條例第 11 條、美國 FCPA 與英國 Bribery Act 的適用
- 少干擾營運:採訪談與工作坊嵌入既有會議節奏
- 角色分開:積穗科研是輔導顧問、不發證;具體法律責任由律師判斷
- 誰主導:副總、董事級顧問全程輔導,不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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