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經理 × EU AI Act 歐盟 AI 法輔導

產品經理面對 EU AI Act:產品裡的 AI 上市前要完成什麼?

更新日期 2026-11-03

直答

產品經理要先判定產品裡每個 AI 系統的角色(提供者或部署者)與風險等級,再決定上市前要做什麼。高風險 AI 的提供者依第 16 條要建立第 17 條品質管理系統、上市前完成第 43 條符合性評估、簽署歐盟符合性聲明、標示 CE,並依第 49 條第 1 項登錄。修正後附件 III 系統自 2027 年 12 月 2 日、附件 I 產品自 2028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EU AI Act 沒有獨立證書,ISO 42001 驗證也不能替代這些程序。

產品裡的 AI 在不在 EU AI Act 範圍?產品經理要先判定什麼?

台灣企業即使在歐盟沒有據點,只要把 AI 系統投入歐盟市場,或 AI 系統的輸出在歐盟使用,就在適用範圍內(第 2 條第 1 項)。接著逐一判定:

  • 角色:提供者、部署者、進口商或經銷商。開發 AI 系統並以自己的名義投入市場者是提供者。
  • 風險等級:是否落入第 5 條禁止、附件 I 或附件 III 高風險、第 50 條透明度義務,或可依第 6 條第 3 項排除。
  • 判斷紀錄:附件 III 所列系統若對自然人做剖析,一律是高風險;第 6 條第 3 項排除須書面評估並登錄,不以口頭認定。

把別人的 AI 貼上自有品牌或改用途,產品會變成我們是提供者嗎?

可能。依第 25 條第 1 項,下列情況可能被視為提供者並承擔提供者義務:

情況條文
貼上自己的名稱或商標(契約另有分配者除外)(a) 款
對高風險系統做實質修改(b) 款
改變預期用途使其成為高風險(c) 款

第 25 條第 2 項要求原提供者合作,但原提供者明確表示不得改為高風險用途者除外。產品經理在採購或貼牌前,要先完成角色判定,並確認原提供者能提供哪些資訊與協助。

高風險 AI 產品上市前要備齊哪些文件與程序?

依第 16 條,提供者要符合第 2 節要求,涵蓋風險管理、資料治理、技術文件、紀錄、人類監督與準確性等。上市前的程序:

  1. 依第 43 條決定符合性評估:附件 III 第 2 至 8 點系統採內部控制;第 1 點生物辨識系統未完整適用調和標準時,須由被通知機構評估;附件 I 產品依各該產業法規程序辦理。
  2. 由提供者簽署 EU 符合性聲明並自行加貼 CE 標誌,無須向機關申請。
  3. 附件 III 系統於上市前完成 EU 資料庫登錄。

EU AI Act 沒有獨立證書,能對客戶出示的是符合性聲明、CE 與技術文件。

EU AI Act 何時適用?合規工作會不會延後產品上市?

依數位綜合法案(規則 (EU) 2026/1744,2026 年 7 月 27 日生效):

  • 附件 III 高風險系統:2027 年 12 月 2 日起適用
  • 附件 I 產品:2028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
  • 第 50 條透明度義務:2026 年 8 月 2 日起適用

服務頁所列時程:高風險 AI 合規通常 6–9 個月,整合 ISO 42001 認證 9–12 個月。依序為 AI 系統盤點與風險分類(1 個月)、FRIA 及差距分析(1–2 個月)、ISO 42001 管理系統建立(2–4 個月)、技術文件製作(1–2 個月)、符合性評估及 EU AI 資料庫登錄(1–2 個月),再建立上市後監控機制。產品經理要從預定上市日回推。

客戶要我們證明產品的 AI 合規,ISO 42001 證書夠嗎?

不夠。ISO/IEC 42001 可由驗證機構驗證,但不是 EU AI Act 的調和標準,驗證本身不產生符合性推定;證書不能替代符合性評估、歐盟資料庫登錄、授權代表與第 50 條透明度。截至 2026 年 10 月,唯一刊登於歐盟公報的 AI Act 調和標準是 EN 18286:2026(AI 品質管理系統,支援第 17 條),推定符合只及於它涵蓋的要求。

對客戶與通路的說法要經過審核:證書範圍與產品合規分開說明,不出現「42001 等於 AI Act 合規」。客戶若是部署者,提供者也要準備部署者完成評估所需的資訊。

產品同時是連網產品,EU AI Act 和 CRA 要分開做嗎?

不必完全分開。產品同時在 CRA 範圍內、又被 AI Act 列為高風險 AI 系統時,符合 CRA 附件 I 基本要求,並在 CRA 的歐盟符合性聲明中說明已達到 AI Act 第 15 條要求的資安保護水平,就推定符合 AI Act 第 15 條的網路安全要求(CRA 第 12 條)。

但準確性與穩健性不在這座橋內,仍須依 AI Act 處理;符合性評估原則上依 AI Act 第 43 條進行,重要產品與關鍵產品另有例外規定。同一份風險評估、技術文件與符合性聲明可涵蓋兩部法規的資安部分;AI 風險分級、資料治理、人類監督與準確性驗證要另外準備。

積穗科研怎麼協助產品經理處理 EU AI Act?

積穗科研先做 AI 系統風險分類診斷,釐清 AI 產品在四級風險架構中的位置,再依風險等級規劃合規路徑:

  • 三份核心文件:AI 系統清冊、AI 風險與影響評估、EU AI Act 義務矩陣(依角色列出每條義務、負責人、證據與到期日)
  • 技術文件與符合性評估:製作技術文件,安排符合性評估與歐盟資料庫登錄
  • 上市後監控:建立上市後監控與重大事件通報程序,併入既有資安事件流程
  • 雙軌整合:ISO 42001 與 EU AI Act 共用一套文件與證據,避免重複建置

由副總、董事級顧問全程親自輔導、不外包。延伸:EU AI Act 輔導、EU AI Act 顧問怎麼選、改用途與貼牌的角色判定。申請免費機制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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