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安長要先盤點什麼,才知道公司哪些 AI 系統受 EU AI Act 規範?
- 適用範圍:把 AI 系統投入歐盟市場,或 AI 系統的輸出在歐盟使用,即使在歐盟沒有據點也在範圍內(第 2 條第 1 項)。
- 每個系統判定兩件事:角色(提供者、部署者、進口商或經銷商)與風險等級(第 5 條禁止、附件 I/III 高風險、第 50 條透明度)。
- 角色會改變:在第三方 AI 系統貼上自己的名稱或商標、做實質修改,或改變用途使其成為高風險,依第 25 條第 1 項視為提供者。
- 適用日期(數位綜合法案 (EU) 2026/1744 修正後):附件 III 高風險系統 2027 年 12 月 2 日、附件 I 產品 2028 年 8 月 2 日;第 50 條透明度義務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已適用。
判定理由寫進 AI 系統清冊。角色改變時要做什麼
高風險 AI 的資安要求(第 15 條),和公司現有的資安控制有什麼不同?
第 15 條要求高風險 AI 在生命週期內維持適當的準確性、穩健性與資安,能抵禦未經授權的第三方利用弱點改變其用途、輸出或效能。和一般資安控制不同的是,它點名 AI 特有的攻擊,技術措施在適當時應能預防、偵測、回應、解決與控制:
| 攻擊對象 | 條文用語 |
|---|---|
| 訓練資料集 | 資料下毒(data poisoning) |
| 訓練所用的預訓練元件 | 模型下毒(model poisoning) |
| 刻意設計讓模型出錯的輸入 | 對抗樣本或模型規避 |
| 機密性 | 機密性攻擊或模型缺陷 |
ISO 27001 的控制可以當底,AI 特有的測試要另外補。同時屬 CRA 數位產品的 AI 系統,符合 CRA 第 12 條者,視為符合 AI Act 第 15 條的資安要求。
人類監督要設計到什麼程度?資安長要確認哪些「攔停」機制?
第 14 條要求高風險 AI 設計成能由自然人有效監督。依第 14 條第 4 項,被指派監督的人要能夠:
- 了解系統的能力與限制,監控運作並偵測異常;
- 意識到過度依賴輸出的傾向(自動化偏誤);
- 正確解讀輸出;
- 在任何情況下決定不使用,或忽略、推翻、回復系統的輸出;
- 透過「停止」按鈕或類似程序介入或中斷,讓系統在安全狀態下停止。
部署者端,第 26 條第 2 項要求把人類監督指派給具備必要能力、訓練與權限的自然人。資安長要確認三件事:攔停權限在誰身上、攔停後如何回復、有沒有演練紀錄。AI 能退款或改單時,人工介入點要設在高影響操作之前。延伸閱讀:模型每月更新、AI 能改單,誰能核准、攔停與回復
AI 系統的日誌要記什麼、保存多久?
- 提供者端:第 12 條要求高風險 AI 在系統生命週期內,技術上能自動記錄事件(日誌),用來識別可能構成風險或實質修改的情況、支援上市後監控,以及部署者的運作監控。
- 部署者端:第 26 條第 6 項要求在日誌受其控制的範圍內保存,期間與預期用途相稱,至少 6 個月;歐盟或會員國法律(特別是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資安長的工作,是把 AI 日誌納入既有的日誌管理與存取控制,訂出保存期限;日誌含個人資料時,保存期限與最小化原則要和法務一起決定。
AI 出了嚴重事件,要怎麼併入現有的資安事件通報程序?
第 73 條要求已投入歐盟市場的高風險 AI 提供者,向事件發生地會員國的市場監督機關通報嚴重事件:
| 情形 | 時限 |
|---|---|
| 一般嚴重事件 | 確認因果關係或其合理可能後立即通報,最遲知悉後 15 日 |
| 廣泛性侵害,或第 3 條第 49 款 (b) 所列情形 | 立即,最遲知悉後 2 日 |
| 有人死亡 | 立即,最遲知悉後 10 日 |
必要時可先送不完整的初報,再補完整報告。部署者依第 26 條第 5 項監控運作,必要時通知提供者。
做法:把 AI 嚴重事件和 GDPR、NIS2、DORA、EU CRA 的通報時限並列在同一個事件分類步驟裡。歐盟執委會已就第 73 條發布指引草案並徵詢意見,最終內容以執委會公告為準。
董事會報告要怎麼呈現 EU AI Act 的曝險與準備進度?
- 罰則(第 99 條,取較高者;中小企業取較低者):違反第 5 條禁止規定最高 3,500 萬歐元或全球年營業總額 7%;違反其他義務與第 50 條最高 1,500 萬歐元或 3%;提供不正確資訊最高 750 萬歐元或 1%。
- 證書的界線:EU AI Act 沒有獨立證書;ISO/IEC 42001 不是調和標準,驗證不產生推定符合。
- 報告內容:AI 系統清冊與風險等級、各系統適用日期、第 15 條測試與第 14 條監督演練結果、AI 事件紀錄。
上市櫃公司可併入《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第 37 條定期向董事會或管理階層的資安報告;非公開發行公司不受此指引規範,可自願參考。
積穗科研怎麼協助資安長處理 EU AI Act?
- 先分級:AI 系統風險分類診斷,再依風險等級規劃合規路徑
- 三份核心文件:AI 系統清冊、AI 風險與影響評估、EU AI Act 義務矩陣
- 一套證據:ISO 42001 管理系統逐條對照第 9 至 17 條補齊差異,與 ISO 27001、27701 共用骨架
- 法定程序:技術文件、符合性評估與歐盟資料庫登錄;重大事件通報併入既有資安事件流程
- 時程(服務頁所列):高風險 AI 合規通常 6–9 個月,整合 ISO 42001 認證 9–12 個月
- 誰主導:副總、董事級顧問全程親自輔導、不外包;第一次機制診斷免費
其他角色怎麼看這項服務
同一角色的其他服務
- 資安長導入 ISO 27001:董事會報告、ESG 加分與驗證範圍怎麼定?
- 資安長看 ISO 27701 與 GDPR:跨國個資與 72 小時通報怎麼管?
- 資安長面對 NIS2:是不是受規範實體?多國據點、董事會與通報怎麼排?
- 資安長面對 DORA:服務歐盟金融客戶,合約、通報與測試要準備什麼?
- 資安長面對 EU CRA:誰主導、24 小時通報、SBOM 與預算怎麼排?
- 資安長導入 ISO/IEC 29147:漏洞通報窗口與 CRA 怎麼接?
- 資安長導入 ISO/IEC 30111:漏洞處理流程怎麼接上 CRA 通報?
- 資安長面對 IEC 62443:子標準怎麼選、跟 EU CRA 什麼關係?
- 資安長準備 TISAX:評估等級、ISA2027 與時程怎麼定?
- 資安長面對 ISO/SAE 21434:TISAX 之外,產品資安要準備什麼?
- 資安長導入 ISO 22301:ICT 備援、RTO 與演練怎麼準備?
- 資安長導入 ISO 42001:AI 治理和 27001 能共用什麼?
- 資安長做營業秘密保護:資訊分級與存取紀錄怎麼設計才站得住?
官方來源
- Regulation (EU) 2024/1689 AI Act(EUR-Lex)
- Regulation (EU) 2026/1744 Digital Omnibus on AI(EUR-Lex)
- European Commission AI Act Service Desk:Article 15
- European Commission AI Act Service Desk:Article 14
- European Commission AI Act Service Desk:Article 12
- European Commission AI Act Service Desk:Article 26
- European Commission AI Act Service Desk:Article 73
- European Commission:Draft guidance and reporting template on serious AI incid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