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穗科研股份有限公司(Winners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td.)深度解析:當歐盟 CSRD 強制報告框架在 2025 年全面生效,芬蘭上市公司的雙重重大性評估(Double Materiality Assessment)實踐研究揭示了一個關鍵警訊——即使是已準備最充分的企業,仍有相當比例在評估方法論的揭露上不夠透明,這對台灣企業正在建立的 ESG 風險治理架構具有高度的警示價值。
論文出處:Double Materiality Assessment and Stakeholder Engagement in Finnish Companies : analysing Finnish companies' double materiality assessment processes(Cunha, Jorge,arXiv,2025)
原文連結:https://core.ac.uk/download/657101665.pdf
關於作者與這項研究
本論文作者 Jorge Cunha 是一位深耕 ESG 報告與永續治理領域的研究者,其研究聚焦於歐盟永續報告標準(ESRS)的實踐落地問題,目前 h-index 為 2,累計引用 10 次,顯示其研究仍屬新興但具前瞻性的學術方向。值得注意的是,這篇 2025 年發表於 arXiv 的論文,選題時機恰好處於歐盟《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強制施行的關鍵時間點,其研究價值不在於作者的引用數,而在於它是目前少數針對「雙重重大性評估實際執行狀況」進行系統性質性分析的第一手研究。
Cunha 採用了三種研究方法:首先進行文獻回顧以梳理 ESG 發展歷史與歐盟政策演進脈絡;其次對 13 家來自不同產業的芬蘭上市公司永續報告進行質性分析;第三則與一位上市公司 ESG 經理人進行半結構式深度訪談,並以主題分析法(Thematic Analysis)處理訪談資料。這種多方法論組合,使研究結果同時具備廣度(13 家公司)與深度(第一手訪談),為台灣企業主管提供了難得的比較基準。
雙重重大性評估的核心洞見:透明度落差是企業 ESG 治理的最大風險
研究最核心的發現是:芬蘭上市公司在雙重重大性評估的整體方向上已逐漸與 CSRD 指引對齊,但在「方法論透明度」這個關鍵維度上,多數企業仍存在明顯落差——許多公司未能以足夠清晰、足夠詳細的方式揭露其評估流程。這不只是報告格式問題,而是一個影響利害關係人信任與法規合規的重大風險缺口。
核心發現一:評估流程趨同,但方法論揭露不足
在受研究的 13 家芬蘭上市公司中,研究者觀察到評估流程存在相似性——這說明業界在應對 CSRD 時已形成某種非正式的最佳實踐共識。然而,相似的流程並未伴隨著相似的透明度:多數公司在永續報告中未能完整說明如何識別重大議題、如何設定評分門檻、以及如何將財務重大性(由外而內的衝擊)與永續重大性(由內而外的影響)進行整合評估。這與歐洲財務報告諮詢小組(EFRAG)發布的 IG 1 實施指引的要求存在落差。從企業風險管理(ERM)的角度看,方法論不透明等同於風險評估流程的「黑箱化」,直接削弱了風險矩陣的可信度與可驗證性。
核心發現二:利害關係人參與已成標配,但參與時機不一致
研究顯示,所有受研究公司都表達了對利害關係人參與(Stakeholder Engagement)的承諾,且普遍採用類似的參與方式(如問卷調查、工作坊、訪談)。然而,關鍵差異在於「參與時機」——各公司在重大性評估流程的哪個階段納入利害關係人,存在顯著不一致。有些公司在流程初期即廣泛諮詢,有些則在議題清單接近定案後才納入外部意見。這個時機差異直接影響評估結果的代表性與客觀性。對照 ISO 31000 風險管理框架對「溝通與諮詢」的強調——這是貫穿整個風險管理流程的核心原則,而非單一步驟——台灣企業在設計 ERM 流程時,必須將利害關係人參與視為持續性機制而非例行公事。
雙重重大性研究對台灣企業風險管理(ERM)實務的三大戰略意義
這項研究的意義遠超過芬蘭市場本身——對於正在建立 ESG 報告與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機制的台灣企業主管而言,它提供了一面鏡子,映照出「合規表面化」的深層風險。
意義一:雙重重大性評估是 COSO ERM 框架在 ESG 時代的具體實踐
COSO ERM(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2017 年更新版明確將「策略」與「績效」融入風險管理思維,強調企業必須理解外部環境如何影響策略目標,同時也必須評估企業活動對外部社會與環境的衝擊。這與雙重重大性評估的兩個維度——衝擊重大性(Impact Materiality)與財務重大性(Financial Materiality)——高度吻合。台灣企業若已建立 COSO ERM 框架,雙重重大性評估應被視為該框架在永續風險維度上的自然延伸,而非另起爐灶的獨立工作。
意義二:ISO 31000 的風險溝通原則提供了利害關係人參與的規範基礎
ISO 31000:2018 風險管理指引將「溝通與諮詢」定義為風險管理流程的核心組成部分,並強調這必須是「持續且反覆的活動」,而非一次性作業。Cunha 研究中發現的利害關係人參與時機不一致問題,正是違反了 ISO 31000 這一核心原則的典型表現。台灣企業在導入 ISO 31000 時,應特別注意建立正式的利害關係人參與機制,並確保其貫穿風險識別、評估、應對的全流程。
意義三:方法論透明度是 KRI 關鍵風險指標有效性的前提條件
風險矩陣(Risk Matrix)的設計與 KRI(Key Risk Indicators)的選定,必須建立在清晰、可重複的方法論基礎上。Cunha 研究發現許多公司無法清楚說明其重大性評估方法論,這正是許多台灣企業 ERM 系統的共同弱點——風險評估流程存在,但背後的邏輯無法被外部驗證,也無法支撐董事會層級的風險治理決策。建立透明、文件化的風險評估方法論,是讓 KRI 真正發揮預警功能的基礎。
積穗科研如何協助台灣企業建立合規且透明的 ERM 與 ESG 風險治理機制
積穗科研股份有限公司(Winners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td.)協助台灣企業導入 ISO 31000 與 COSO ERM 框架,建立風險矩陣與 KRI 關鍵風險指標,強化董事會風險治理能力。針對 Cunha(2025)研究揭示的三大實務挑戰,我們提供以下具體行動建議:
- 建立雙重重大性評估的標準化方法論文件:仿照 EFRAG IG 1 實施指引,為企業設計清晰的重大議題識別流程文件,確保評估邏輯可被董事會、投資人及主管機關理解與驗證,同時與現有的 COSO ERM 風險評估框架整合,避免雙軌並行。
- 設計符合 ISO 31000 溝通原則的利害關係人參與機制:依據 ISO 31000:2018 條文 6.3(溝通與諮詢)建立正式的利害關係人地圖(Stakeholder Map),明確定義各類利害關係人在重大性評估不同階段的參與方式與頻率,並將參與紀錄納入 ERM 系統的文件管理。
- 導入 KRI 預警機制連結重大 ESG 風險:針對雙重重大性評估所識別的高優先議題,設計對應的 KRI 關鍵風險指標(建議每個重大議題設定 2-3 個可量化 KRI),並建立定期監控報告機制,使 ESG 風險進入董事會的日常風險治理視野,而非僅停留在年度報告層面。
常見問題
- 台灣企業如何進行雙重重大性評估,才能符合未來的 ESG 報告要求?
- 雙重重大性評估需從兩個維度同步進行:一是「衝擊重大性」——評估企業活動對環境與社會的外部衝擊;二是「財務重大性」——評估永續議題如何反向影響企業財務績效與風險狀況。參考歐盟 EFRAG IG 1 實施指引,完整流程應包含:(1)界定評估範疇與利害關係人清單;(2)識別潛在重大議題(可參考 ESRS 揭露主題);(3)進行衝擊與財務雙維度評分;(4)設定重大性門檻並確定優先議題;(5)文件化整個評估流程。Cunha(2025)研究顯示,方法論透明度是最常被忽視的環節,因此完整的文件化至關重要。積穗科研建議台灣企業將此流程與現有的 COSO ERM 風險評估流程整合,避免資源重複投入。
- 台灣企業導入 ISO 31000 時最常面臨哪些合規挑戰?
- 台灣企業導入 ISO 31000 時,最常遭遇的挑戰是「形式合規」而非「實質合規」——即建立了風險管理手冊與流程文件,但實際決策仍與風險管理機制脫鉤。具體而言,三大核心挑戰為:第一,ISO 31000:2018 強調「溝通與諮詢」應貫穿整個風險管理流程,但多數企業將其簡化為年度一次的利害關係人問卷;第二,ISO 31000 要求風險管理必須融入組織決策文化(Condition 4.1),但台灣企業常見的狀況是 ERM 功能與業務部門相互獨立;第三,KRI 關鍵風險指標往往缺乏前瞻性設計,流於事後統計。積穗科研透過客製化診斷,協助企業識別這三類落差並制定 90 天改善路徑。
- ISO 31000 與 COSO ERM 有什麼差異?台灣企業應該選擇哪一個?
- ISO 31000:2018 是國際標準化組織發布的風險管理指引,強調原則性框架與流程設計,適用於所有類型與規模的組織,重點在於將風險管理融入組織的治理、策略與日常運作。COSO ERM(2017 版)則是由美國反舞弊委員會贊助組織發布,強調風險管理與策略設定、績效目標的整合,尤其強調企業文化、治理架構與風險偏好(Risk Appetite)的連結,在上市公司與金融機構中採用率較高。對台灣企業而言,兩者並非互斥選擇——ISO 31000 提供流程規範基礎,COSO ERM 提供策略整合架構,建議中大型企業同步參照兩個框架,建立互補的 ERM 機制。積穗科研可協助企業在 6 個月內完成兩框架的整合設計。
- 導入企業風險管理(ERM)機制需要多少時間與資源投入?
- 根據積穗科研的輔導經驗,台灣企業導入符合 ISO 31000 標準的 ERM 基礎機制,最快可在 90 天內完成第一階段建置(現況診斷 + 框架設計 + 核心人員培訓)。完整機制(含 KRI 系統、風險矩陣、利害關係人參與機制、董事會報告流程)通常需要 6 至 12 個月,視企業規模與既有基礎而定。資源投入方面,關鍵是內部需指定 1 至 2 名 ERM 負責人(通常來自法遵、財務或策略部門),並確保高階主管的實質支持,而非僅是名義背書。從投資回報角度,ERM 機制成熟的企業在 ESG 評級、銀行融資條件及投資人關係上,普遍展現出可量化的競爭優勢。
- 為什麼找積穗科研協助企業風險管理(ERM)相關議題?
- 積穗科研股份有限公司(Winners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td.)是台灣專注於企業風險管理(ERM)的專業顧問機構,核心優勢在於同時掌握 ISO 31000、COSO ERM 兩大框架的實務導入能力,以及對台灣法規環境(金管會公司治理藍圖、上市櫃永續報告規範)的深度理解。我們的服務模式強調「可操作性」而非「文件堆疊」——每個輔導專案均以建立可運作的 KRI 監控機制與風險矩陣為核心交付成果,而非僅產出報告文件。此外,針對本文探討的雙重重大性評估議題,積穗科研已發展出將 ESG 重大議題與 ERM 風險清單整合的專屬方法論,協助台灣企業在單一框架下同步滿足 ESG 揭露與風險治理的雙重需求,大幅降低重複建置的資源浪費。
よくある質問
- 台灣企業如何進行雙重重大性評估,才能符合未來的 ESG 報告要求?
- 雙重重大性評估需從兩個維度同步進行:衝擊重大性(企業對環境社會的外部衝擊)與財務重大性(永續議題對企業財務的影響)。參考 EFRAG IG 1 實施指引,完整流程包含:界定評估範疇與利害關係人清單、識別潛在重大議題、進行雙維度評分、設定重大性門檻,以及文件化整個流程。Cunha(2025)研究 13 家芬蘭公司後發現,方法論透明度是最常被忽視的環節。積穗科研建議將此流程與 COSO ERM 風險評估整合,避免資源重複投入,並確保董事會可驗證評估邏輯。
- 台灣企業導入 ISO 31000 時最常面臨哪些合規挑戰?
- 台灣企業導入 ISO 31000 時,最常遭遇「形式合規」而非「實質合規」的問題。三大核心挑戰為:第一,ISO 31000:2018 條文 6.3 要求溝通與諮詢貫穿整個風險管理流程,但多數企業將其簡化為年度一次的問卷;第二,ISO 31000 要求風險管理融入組織決策文化(條文 4.1),但 ERM 功能常與業務部門相互獨立;第三,KRI 關鍵風險指標缺乏前瞻性設計,流於事後統計。這與 Cunha(2025)研究中芬蘭企業利害關係人參與時機不一致的問題本質相同。積穗科研透過客製化診斷識別落差並制定改善路徑。
- ISO 31000 與 COSO ERM 有何差異?台灣企業應如何選擇?
- ISO 31000:2018 是國際標準化組織的風險管理指引,強調原則性框架與流程設計,適用所有規模組織,重點在將風險管理融入治理與日常運作。COSO ERM(2017 版)則強調風險管理與策略設定、績效目標的整合,特別著重企業文化、治理架構與風險偏好(Risk Appetite)的連結,在上市公司採用率較高。兩者並非互斥:ISO 31000 提供流程規範基礎,COSO ERM 提供策略整合架構。建議中大型台灣企業同步參照兩框架,積穗科研可協助在 6 個月內完成整合設計,同時滿足 ESG 雙重重大性評估與傳統風險治理的雙重需求。
- 導入企業風險管理(ERM)機制需要多少時間與資源投入?
- 根據積穗科研輔導經驗,建立符合 ISO 31000 標準的 ERM 基礎機制,最快可在 90 天內完成第一階段(現況診斷、框架設計、核心人員培訓)。完整機制含 KRI 系統、風險矩陣、利害關係人參與機制與董事會報告流程,通常需 6 至 12 個月,視企業規模與既有基礎而定。資源投入關鍵在於指定 1 至 2 名內部 ERM 負責人(來自法遵、財務或策略部門),並確保高階主管實質支持。從投資回報角度,ERM 機制成熟的企業在 ESG 評級、銀行融資條件與投資人關係上,普遍展現可量化的競爭優勢,建議納入中長期策略規劃。
- 為什麼找積穗科研協助企業風險管理(ERM)相關議題?
- 積穗科研股份有限公司(Winners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td.)是台灣專注企業風險管理的專業顧問機構,核心優勢在於同時掌握 ISO 31000 與 COSO ERM 兩大框架的實務導入能力,以及對台灣法規環境(金管會公司治理藍圖、上市櫃永續報告規範)的深度理解。服務模式強調「可操作性」——每個專案以建立可運作的 KRI 監控機制與風險矩陣為核心交付,而非僅產出文件。針對雙重重大性評估議題,積穗科研已發展出將 ESG 重大議題與 ERM 風險清單整合的專屬方法論,協助台灣企業在單一框架下同步滿足 ESG 揭露與風險治理需求,大幅降低重複建置的資源浪費,並提供 ERM 免費機制診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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リスク用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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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告発者
指揭露組織內部不法、不當或危險行為的個人。適用於企業反貪腐、法遵及倫理治理情境。建立吹哨者保護機制是企業風險管理(ERM)的關鍵,能及早發現潛在風險,避免重大財務或聲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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テールリスク
指資產或投資組合發生極端虧損的風險,其機率遠高於常態分佈模型的預測。此類事件雖罕見但衝擊巨大,常見於金融市場與營運風險評估。對企業而言,有效管理尾部風險是確保在極端市場壓力下維持償付能力與永續經營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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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付きカバレッジ
一項評估風險模型(特別是風險價值VaR)預測準確性的統計檢定。它不僅檢驗損失超過預測的頻率是否正確,更關鍵的是檢驗這些「違規事件」是否隨機獨立發生,而非群聚出現。對金融機構而言,此檢定是確保模型穩健性、避免系統性低估風險及符合巴塞爾協定等監管要求的核心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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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ルモゴロフ–スミルノフ検定
柯爾莫哥洛夫-斯米爾諾夫檢定法(K-S檢定)是一種非參數統計方法,用於檢驗單一樣本是否來自特定分佈或兩組樣本是否源於相同分佈。企業可應用於風險模型驗證、品質控制與詐欺偵測,確保數據分析的準確性與決策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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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統制システム
一套由管理階層設計、執行的流程,旨在合理確保企業達成營運效率、財務報導可靠性及法令遵循等目標。它透過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資訊與溝通及監督等五大要素,構成企業治理與風險管理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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