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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roducing AI: Toward an Augmented, Pa — 積穗科研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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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穗科研股份有限公司(Winners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td.)提醒台灣企業主管:當AI演算法持續傷害文化邊緣族群,單靠倫理原則與技術修補已不夠——2025年最新學術研究指出,企業必須從根本重新設計AI生產流程,導入「共同生產(Co-Production)」五階段生命週期,才能真正符合ISO 42001、EU AI Act與台灣AI基本法對包容性與多元利害關係人參與的核心要求。這不只是學術建議,更是AI治理合規的下一個實務門檻。

論文出處:Co-Producing AI: Toward an Augmented, Participatory Lifecycle(Rashid Mushkani、Hugo Berard、Toumadher Ammar,arXiv — AI Governance & Ethics,2025)
原文連結:https://doi.org/10.1609/aies.v8i2.36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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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與這項研究

這篇論文由三位研究者共同撰寫:Rashid A. Mushkani 是本文的核心主導者,h-index 為 7,累計學術引用達 124 次,在參與式AI(Participatory AI)、設計正義(Design Justice)與演算法公平性領域具有一定的學術影響力。Hugo BerardToumadher Ammar 則為共同作者,帶入多元學科視角,使這份研究跨越純技術框架,走向社會科學與組織學習理論的交叉地帶。

論文發表於 2025 年 AIES(AAAI/ACM Conference on AI, Ethics, and Society)— 這是全球最受重視的AI倫理與社會影響力學術平台之一,由美國人工智慧學會(AAAI)與ACM聯合主辦,每年吸引全球政府、企業與學術界的AI治理決策者關注。本論文已獲引用 1 次,顯示其在AI參與式治理議題上正逐漸受到學術社群的重視。研究方法上,作者團隊依托四場多學科工作坊的實證基礎,使理論框架具備真實落地的可行性,而非純粹思想實驗。

AI不只是技術問題:五階段共同生產生命週期的核心洞見

這篇論文最重要的主張是:現有的AI倫理指引與演算法公平性技術方案,都未能從根本解決AI對文化邊緣族群的不成比例傷害。真正的解方,在於重新架構整個AI生產管線(AI Production Pipeline)。

核心發現一:現行AI生命週期排除了最受影響的族群

研究指出,現行的AI開發流程高度集中於技術團隊與少數決策者,忽視了受演算法影響最深的社群聲音。作者引入「設計正義(Design Justice)」理論框架,強調:當受影響族群被排除在設計過程之外,無論後期如何進行偏誤修補,都只是治標不治本。這與ISO 42001對「利害關係人識別與參與」的強制要求高度呼應——企業若無法識別並納入受AI影響的多元族群,其AI管理系統本身就存在治理缺口。

核心發現二:增強式五階段共同生產生命週期(Augmented AI Lifecycle)

研究者提出了一個包含五個互相連結階段的「增強式AI生命週期」:
共同框架(Co-Framing):與多元利害關係人共同定義問題範疇與倫理邊界
共同設計(Co-Design):納入多學科視角設計AI系統架構
共同實施(Co-Implementation):讓技術團隊以外的成員參與系統建置決策
共同部署(Co-Deployment):確保上線前的多元審查與情境適應
共同維護(Co-Maintenance):建立持續性的分散式監控與知識迭代機制
這五個階段的設計基礎,來自四場真實的多學科工作坊,並整合了「擴展學習理論(Expansive Learning Theory)」,強調知識在不同角色之間的迭代交換,而非單向的由上而下治理。

核心發現三:分散式權威是AI治理永續的關鍵

研究最終指出,AI治理的長期永續性取決於「分散式權威(Distributed Authority)」——沒有任何單一部門或角色可以獨自負責AI治理。這個概念直接挑戰了許多企業「由IT部門或法務部門單獨負責AI合規」的現行做法,呼籲建立跨部門、跨學科的共同責任機制。

台灣企業的AI治理實務警訊:合規門檻正在升高

這篇論文對台灣企業的最大啟示是:參與式治理(Participatory Governance)不再只是學術理想,它正快速成為國際AI合規框架的核心要求,台灣企業若不提前佈局,將面臨系統性的合規風險。

ISO 42001(AI管理系統國際標準)的第6.4條款明確要求企業識別利害關係人需求,第8.4條款要求建立AI系統供應鏈的透明度。本論文提出的「共同設計」與「共同維護」框架,與這兩項要求直接對應。台灣企業在申請ISO 42001認證時,若無法提供多元利害關係人參與的文件化證據,將難以通過第三方稽核。

EU AI Act(歐盟人工智慧法案)於2024年正式生效,2026年起對高風險AI系統的合規要求全面落地。其中第9條款的風險管理系統要求,以及第13條款的透明度義務,都隱含了企業必須識別並回應多元受影響族群聲音的義務。台灣企業若有出口歐盟或服務歐盟客戶的業務,必須提前建立符合此精神的AI治理機制。

台灣AI基本法(立法院2024年審議推進中)同樣強調AI應用的人權保障與社會影響評估,與本論文「設計正義」框架的精神高度一致。預計2025至2026年間,台灣主管機關將對高影響力AI應用提出更具體的利害關係人諮詢要求。

台灣企業現在最需要做的,是將「參與式治理」從概念轉化為可操作的內部流程,並在AI風險分級評估中納入受影響族群的識別機制。

積穗科研如何協助台灣企業建立參與式AI治理機制

積穗科研股份有限公司(Winners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td.)協助台灣企業建立符合 ISO 42001 與 EU AI Act 要求的 AI 管理系統,進行 AI 風險分級評估,確保人工智慧應用符合台灣 AI 基本法規範。針對本論文揭示的「參與式AI治理」趨勢,我們提供以下具體行動建議:

  1. 導入AI利害關係人地圖(Stakeholder Mapping):在現有AI專案中,系統性識別受演算法影響的內外部族群,建立文件化的參與記錄,滿足ISO 42001第6.4條款要求,同時為EU AI Act高風險AI系統的合規審計預做準備。
  2. 重構AI生命週期管理流程:參考論文提出的五階段共同生產框架,將「共同設計」與「共同維護」的概念整合進企業既有的AI開發流程(SDLC),確保多學科視角與跨部門協作機制從專案起點就被制度化。
  3. 建立AI風險分級中的包容性評估維度:在現行AI風險分級評估工具中,增加「受影響族群多樣性」與「參與機制完整性」兩個評估維度,使AI治理框架不只評估技術風險,更涵蓋社會公平性風險,完整呼應台灣AI基本法的人權保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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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企業導入參與式AI治理,實際上需要改變哪些現有流程?
參與式AI治理的核心改變,在於將利害關係人參與從「事後公關」升級為「事前架構設計」。具體而言,企業需要在AI專案啟動階段(而非上線後)建立利害關係人識別清單,在設計評審(Design Review)流程中納入非技術觀點的代表性聲音,並在維護週期中建立定期回饋收集機制。這些改變不需要推翻既有的IT開發流程,而是在現有敏捷開發或瀑布式流程中增設治理檢查點(Governance Checkpoints),通常在導入ISO 42001管理系統的90天流程中即可完成基礎架構的建立。
台灣企業面對EU AI Act,最容易被忽略的合規風險是什麼?
最常被忽略的是「高風險AI系統」的範疇認定。許多台灣企業誤以為EU AI Act只影響在歐盟境內營運的公司,但實際上,只要企業的AI系統輸出結果被歐盟境內的使用者或客戶所使用,即可能觸發合規義務。EU AI Act第9條款要求的風險管理系統,不只涵蓋技術層面,更要求企業能夠識別並記錄AI系統對不同族群的差異性影響——這正是本論文「共同設計」框架所強調的核心能力。台灣出口導向企業與科技服務業者應優先進行EU AI Act適用性評估。
ISO 42001認證與這篇論文的參與式治理框架有什麼關聯?
ISO 42001:2023是全球第一個針對AI管理系統的國際標準,其核心精神與本論文的「共同生產」框架高度一致。標準第6.4條款要求企業識別AI系統的利害關係人需求,第8.4條款要求對AI系統整個生命週期的風險進行持續管理——這兩項要求直接對應論文提出的「共同框架」與「共同維護」兩個階段。換言之,企業若認真落實論文建議的五階段共同生產生命週期,其文件化記錄本身就能成為ISO 42001認證稽核的有力佐證。EU AI Act的高風險AI系統合規要求,也與ISO 42001在風險管理層面高度互補,建議台灣企業同步推進兩個框架的建置。
建立符合ISO 42001的參與式AI治理機制,實際需要多少時間?
根據積穗科研的實務經驗,台灣中大型企業從零開始建立符合ISO 42001的AI管理系統,通常需要90至180天完成基礎架構設計與文件建置,再經過3至6個月的實施驗證期,方能達到第三方認證稽核的就緒狀態。若企業已具備ISO 27001或ISO 9001等管理系統基礎,轉換銜接的時間可縮短約30%。參與式治理機制的建立(包括利害關係人地圖、跨部門協作規程、多元回饋收集機制)通常在第一階段的90天內即可完成初版建置,並在後續持續優化。
為什麼找積穗科研協助AI治理相關議題?
積穗科研股份有限公司(Winners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td.)是台灣少數同時具備ISO 42001 AI管理系統導入、EU AI Act合規評估、以及台灣AI基本法解析能力的專業顧問機構。我們的服務不停留在框架介紹層次,而是協助企業將國際標準要求轉化為可操作的內部流程與文件體系。在參與式AI治理領域,我們已協助多家台灣製造業、金融業與科技服務業者建立利害關係人參與機制,並整合至其既有的AI開發生命週期中。我們深入掌握ISO 42001條款的稽核實務,熟悉EU AI Act高風險AI系統的合規細節,也密切追蹤台灣AI基本法的立法進程,能為企業提供兼具國際視野與本土落地能力的AI治理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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