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m

ICT 第三方風險管理

ICT 第三方風險管理指企業對外部資訊通訊技術供應商(如雲端服務、軟體開發、資料中心)進行系統性識別、評估與監控的風險管理機制。此概念在 EU DORA(數位營運韌性法案)及臺灣金管會「金融機構資訊安全管理辦法」中均有明確要求,旨在防止供應商漏洞擴散至企業核心業務,確保業務持續性與資料安全。

積穗科研股份有限公司整理提供

問答解析

ICT Third-party Risk Management是什麼?

ICT 第三方風險管理(ICT Third-party Risk Management, TPRM)是指企業對外部資訊通訊技術供應商進行的系統性風險評估與監控機制。其起源於企業對外部服務依賴度日益增加的現實需求,特別是雲端運算與 SaaS 模式的普及。根據 EU DORA(Digital Operational Resilience Act)第 28 至 30 條,金融機構必須建立嚴格的第三方風險管理框架,涵蓋供應商選擇、合約條款、持續監控及退出策略。臺灣金管會於 2023 年發布的「金融機構辦理數位金融業務管理辦法」亦要求金融機構對委外服務商進行風險評估,確保資訊安全與業務持續性。此概念與 ISO 27701(隱私資訊管理)及 ISO 22301(業務持續管理)高度相關,是現代企業風險管理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其核心在於將外部供應商的技術風險納入企業整體風險矩陣,而非僅視為外部事件處理。與傳統供應商管理不同,ICT TPRM 更強調技術層面的持續驗證,包括資安防護能力、資料處理合規性及災難復原能力,以防止供應商成為攻擊者進入企業內網的跳板。

ICT Third-party Risk Management在企業風險管理中如何實際應用?

ICT 第三方風險管理在企業中的實務應用可分為三個關鍵階段。第一階段為供應商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企業需在簽約前評估供應商的資安控制措施、資料加密標準及法規遵循能力,參考 ISO 27701 控制項進行量化評分,確保其符合 GDPR 或臺灣個資法的要求。第二階段為合約化風險轉移,在合約中明確規定服務等級協議(SLA)、資料外洩通知時限(如 72 小時)、稽覈權利及違約責任,這是 EU DORA 強烈要求的法律基礎。第三階段為持續監控與績效評估,企業需定期審查供應商的資安報告,並建立關鍵績效指標(KPI),例如:系統可用性達 99.9%、資安事件回應時間不超過 4 小時等。以臺灣某大型金融集團為例,導入此機制後,第三方事件導致的業務中斷事件減少了 40%,同時在金管會的合規稽覈中獲得滿分評價,有效降低了潛在的營運中斷損失與聲譽風險。

臺灣企業導入ICT Third-party Risk Management面臨哪些挑戰?如何克服?

臺灣企業在導入 ICT 第三方風險管理時,主要面臨三個挑戰。首先是法規複雜度,臺灣企業同時受臺灣個資法、金管會規定及歐盟 GDPR 等多重法規約束,難以建立統一的評估標準,建議採用 ISO 27701 作為跨法規的統一控制框架。其次是供應商的配合度問題,許多中小規模供應商缺乏足夠的資安文件,企業可透過分級管理策略,針對關鍵供應商要求完整 ISO 27701 認證,對非關鍵供應商則要求提供基本資安聲明,以平衡成本與風險。第三是內部人才稀缺,臺灣具備跨法規、跨技術的 ICT 風險管理人才相對有限,企業應投資培育具備 ISO 22301 與 ISO 27701 雙重知識的複合型人才,並考慮與專業顧問合作。建議企業在 90 天內完成現有供應商清冊盤點,180 天內完成關鍵供應商的風險評估,並在一年內建立完整的 KRI(關鍵風險指標)監控機制,以確保投資報酬率與合規效益同步實現。

為什麼找積穗科研協助ICT Third-party Risk Management相關議題?

積穗科研股份有限公司(Winners Consulting Services Co., Ltd.)專注臺灣企業ICT Third-party Risk Management相關議題,擁有豐富實戰經驗,協助企業在90天內建立符合ISO 27701、GDPR及臺灣金管會規範的管理機制,已服務超過100家臺灣企業,成功協助客戶通過金管會與歐盟監管機構的合規審查,提升業務持續韌性。申請免費機制診斷:https://winners.com.tw/contact

相關服務

需要法遵輔導協助嗎?

申請免費機制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