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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重大性原則

「雙重重大性原則」是歐盟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的核心概念,要求企業從「財務重大性」(外部對企業的影響)與「衝擊重大性」(企業對外部的影響)兩個維度,評估並揭露永續議題。此原則擴大了企業風險管理的範疇,確保報告能完整反映其永續績效與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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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解析

Double Materiality Principle是什麼?

雙重重大性原則是歐盟《企業永續報告指令》(CSRD)及其《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的核心要求,具體規範於ESRS 1第三章。此原則要求企業必須從兩個維度評估永續議題的重大性:第一是「財務重大性」(Financial Materiality),又稱「由外到內」觀點,評估氣候變遷等永續議題如何影響企業的財務狀況與經營績效。第二是「衝擊重大性」(Impact Materiality),又稱「由內到外」觀點,評估企業營運活動對環境(如溫室氣體排放)和社會(如供應鏈人權)造成的實際或潛在衝擊。相較於僅關注財務影響的單一重大性,雙重重大性原則將企業的外部衝擊納入風險管理框架,提供更全面的永續績效視圖,滿足投資者與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資訊需求。

Double Materiality Principle在企業風險管理中如何實際應用?

企業應用雙重重大性原則於風險管理,通常遵循以下步驟:第一步「範疇界定與利害關係人議合」,依據ESRS 1附錄A的議題清單,結合行業特性與內外部利害關係人訪談,全面盤點潛在的永續衝擊、風險與機會(IROs)。第二步「重大性評估」,分別從「衝擊」與「財務」維度設定量化與質化閾值。衝擊維度需評估其規模、範疇與不可補救性;財務維度則評估其影響企業價值鏈的潛在財務效應。第三步「議題排序與揭露」,將評估結果繪製於重大性矩陣圖,鑑別出須在永續報告書中揭露的重大主題。例如,台灣半導體龍頭企業透過此流程,將「水資源風險」識別為雙重重大議題,不僅強化了廠區水回收率達90%以上,更確保了供應鏈穩定,有效降低了因缺水導致的營運中斷風險,提升了合規率與投資人信心。

台灣企業導入Double Materiality Principle面臨哪些挑戰?如何克服?

台灣企業導入雙重重大性原則主要面臨三大挑戰:第一,「價值鏈數據不透明」,特別是針對供應鏈的範疇三碳排與人權數據,蒐集困難且品質不一。第二,「評估標準主觀性高」,如何設定衝擊與財務重大性的量化門檻,缺乏在地化的行業指引,易導致揭露品質參差不齊。第三,「跨領域人才匱乏」,評估過程需整合永續、財會與風險管理專業,但內部鮮有兼具此類能力的專家。為克服挑戰,建議企業優先成立跨部門的永續推動委員會;其次,導入數位化ESG管理平台,自動化蒐集與分析數據,並要求關鍵供應商提供認證數據;最後,可委託如積穗科研等外部顧問,協助建立符合ESRS規範的內部評估流程與指標,預計在6個月內完成首次評估並產出報告,以符合國際供應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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